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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3/2024-0007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4-03-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3-26 09:33:43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经市政府同意,《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24年3月21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进一步强化规划资源要素保障,有力支撑“强城行动”,助力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市,奋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第三极”,促进全市经济持续稳进向好,制订《通知》。

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4〕4号)

3.《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

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3号)

5.《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4〕1号)

6.《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温政办〔2024〕11号)

《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分5部分,共计25条,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1.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方面。一是加快推进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报审。力争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尽快获批。二是聚焦“五城三园”建设,加快开展空间重构“1820”行动。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正式批准之前,实施过渡期政策,保障急需开工各类建设项目所需的规划空间。三是有序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开发边界外布局,并按规定用地报批。

2.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用地指标保障。全年保障省以上重大基础设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000亩,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00亩,争取山区4县每县2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二是完善用地“指标银行”市级统筹机制,对省重大产业项目中的示范类制造业项目、地方重大急需建设项目予以优先借支保障用地。三是推进历史围填海高效利用,全年保障项目用海5000亩。加大重大项目用矿保障,

3.审查审批登记服务方面。一是优化用地报批服务,深化“百大”项目用地报批集中攻坚任务,全面开展“空间适配”和“多评合一”,对地方急需落地的项目实行成片开发方案“随报随审”。二是简化用地预审,实行重大项目用地报批容缺审查,允许符合条件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批后调整。三是支持项目尽早落地,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申请先行用地,简化单独选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供地,简化项目用海用岛组件报批材料,优化临时用地、用海审批。四是迭代升级不动产登记增值服务。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一类事”改革,深入推广“竣工即领证”“交地即交证”“交海即交证”等服务模式。

4.自然资源资产供应方面。一是支持工业项目用地,2024年全市保障工业用地(用海)2万亩,供应建设用地3.5万亩,其中出让工业用地面积占总出让用地面积比例不低于40%。迭代升级“数据得地”改革,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向高效产出企业项目精准配置。二是支持单宗用地以工业为主进行混合用途出让,其中工业建筑面积占比不得低于60%。深化“空间换地”。规定工业用地容积率下限,鼓励老旧工业用地增容提质并明确地价免缴优惠政策。三是以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为契机,加快盘活存量低效用地,推进中心城区老旧工业区存量用地功能转变。全年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清理1.5万亩、低效用地再开发1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万亩。支持探索各门类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

5.落实自然资源保护方面。一是坚持“以补定占”,拓展补充耕地来源,2024年实现耕地垦造和功能恢复6000亩,完成“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4.15万亩。二是深化土地综合整治。2024年入库项目15个,有序推进44个在建项目,重点推进6个跨乡镇项目。三是大力开展“多田套合”,2024年新增“多田套合”面积5万亩。

四、注意事项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另有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胡霄霄

联系电话:0577- 88360701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