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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B-10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7 16:02:09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规划项目名称: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B-10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规划审批时间:2024年3月(温政函[2024]15号文件批复)

规划编制单位: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东至泰力路,南至昆仑路、三开路,西至桥下东路、温金路,北至瓯江路西延,总用地面积约56.5公顷。

二、地块编号及用地界线、用地面积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编号遵循原规划编号体系,通过对修改前B-10等36个地块的用地界线进行修改,整合为修改后的B-10等34个地块,地块面积及界线相应进行修改(具体见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三、用地性质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将原规划B-10、B-12、B-13、B-15的商业用地与B-11、B-14的公园绿地合并为一个商业用地,将原规划A-16、A-17的商务用地西侧部分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具体见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四、地块控制指标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对B-10等地块控制指标进行优化调整。

五、蓝绿线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将中心河昆仑路以北的河道蓝线调整至昆仑路以南进行平衡,蓝线总面积基本保持平衡。同时,鞋都大道以北的水系调整为景观水系,不再控制调蓄功能,鞋都大道以南河道保持调蓄功能。

本次规划修改,沿河绿地宽度按照不低于10米进行控制;在甬温铁路东侧新增宽度不低于30米的带状公园绿地,范围内绿线总面积基本保持平衡。

六、公共配套设施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E-17地块内社会停车泊位由1000个调整为800个,在A-16、A-17地块内各增设100个社会停车泊位;公共厕所规模由每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调整为每处不小于75平方米。

七、道路交通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取消昆仑路和瓯江路西延桥梁,对鞋都大道跨中心河桥梁标高、三开路跨中心河桥梁标高进行了优化;地下车行道路标高根据建设要求进行优化。并根据道路调整结合实际需求深化落实市政管线。

八、城市设计引导

本次规划修改,在B-10地块内建筑体块打造为茶花层叠绽放的建筑形体,B-07地块与B-21地块共同构建“双塔门户”地标。并对建筑风格及色彩、第五立面等内容进行了深化完善。

九、主要图纸

01区位图.JPG

02用地规划图(修改前).jpg

03用地规划图(修改后).jpg

04地块编号图(修改后).jpg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