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不动产登记专栏 > 非公证继承公示专栏
继承或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编号:20240415-0026094
发布日期:2024-04-16 09:19:32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拟被继承人:冯长福

拟登记的不动产坐落:鹿城区大南路锦春大厦1幢2003室

原权利证书:478617、温国用(2010)第1-15404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3.5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94.30平方米。

拟登记权利人:冯国峰、刘秀巧

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鹿城办证处。

联系方式:0577-88927911     联系人:徐亦逸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