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4-00080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4年3月26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你们3人提出要求房屋拆迁后依法确认合法建筑和补偿的申请书进行了答复,但在文书送达过程中无法联系到你们3人,现以网上公告方式送达,请你们3人自本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横河南路1号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领取《关于对李秀国、李建雄、李丽华、李秀华、李秀平、李连萍提出的履职申请事项的处理意见》。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龚胡瑜
联系电话:88575175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