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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3/2024-0010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4-0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洞头区大门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振兴)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26 14:09:43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拟对洞头区大门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振兴)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2024年4月25日起)。如对本公示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 0577-63360218 邮编: 325700

项目名称

用海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拟用海期限

洞头区大门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振兴)工程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项目位于洞头区大门岛东侧畚箕澳海域

交通运输用海—路桥用海

构筑物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等

0.7210公顷

40年

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4年4月25日

洞头区大门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振兴)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