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4-0010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等的规定,我局拟协议出让1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协议出让地块基本信息:
宗地名称 | 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半岛起步区A-13c、A-13h地块空中连廊(地上空间) | 宗地坐落 | 温州海经区灵展路(霓翔北路~雁升路段)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出让面积(㎡) | 102.24 |
出让年限(年) | 39年(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63年4月27日止) | 限高 | 建筑标高区间为11.50-17.14米(黄海高程),具体数值可在满足相关规范、规定的前提下,在下一步方案设计阶段深化完善,并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 |
二、公告时限
公示时限为30天,含节假日,自2024年4月30日起,到2024年5月29日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申请人在公示时间内(30天)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18时00分,上述地块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出让方式将由协议出让改为挂牌出让。
五、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瓯江口分局实施)
地址: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发展大厦1号楼920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88078381
六、其他
该地块信息同步在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https://zrzyj.wenzhou.gov.cn/)予以发布。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