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选址于丰门街道正岙村。 我局于2024年5月24日核发编号:用字第3303022024XS0027486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书内容附后,现予以公告。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8日
用字第3303022024XS002748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