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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一期A-105-1地块内部分已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
发布日期:2024-05-07 15:51:34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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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鹿城轻工产业园区产业配套发展和转型升级需要,浙江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收回位于A-105-1地块内部分已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次收回土地位于藤桥镇,收回土地面积为41411平方米,涉及土地使用权人为温州市鹿城区藤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涉及土地权属文件为国有土地租赁合同(3303022023A30037),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租赁,具体收回范围详见温州腾宇测绘有限公司TG2023-053号收回勘测定界报告。该收回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浙江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浙江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清零。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88660365

收回地籍.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