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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3/2024-0013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4-07-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使用权变更公示(2024第03号)
发布日期:2024-07-11 08:57:11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以下用海人提出的用海变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8月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840733 邮编:325000)。

项目名称

用海申请人

海域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变更前海域面积(公顷)

变更后海域面积(公顷)

用海年限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

温州交发大桥有限公司

项目用海位于温州鹿城区七都岛南北两侧海域

交通运输用海-路桥用海

跨海桥梁、

海底隧道等

11.2450

12.8520

用海截止日期不变

透水构筑物

1.8712

2.9815

港池、蓄水等

2.4000

4.2076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使用权变更公示(2024第03号).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