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4-0013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拟对洞头区共同富裕建设工程(一期)-古渔村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2024年7月4日起)。如对本公示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 0577-63360218 邮编: 325700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 | 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拟用海期限 |
洞头区共同富裕建设工程(一期)-古渔村 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 | 温州市洞头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本工程位于温州市洞头区洞头岛西侧 | 交通运输用海—路桥用海 | 构筑物—跨海桥梁 | 1.9860公顷 | 桥梁40年;临时施工栈桥3年 |
构筑物—透水构筑物 | 0.1515公顷 |
洞头区共同富裕建设工程(一期)-古渔村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