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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轻工产业园区E-19地块内部分已供土地使用权收回
发布日期:2024-09-02 09:44:58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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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城市规划调整,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申请收回位于轻工产业园区一期E-19地块内已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次收回土地位于藤桥镇,收回土地面积为4035.72平方米,涉及土地使用权人为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涉及土地权属文件为温土资建[2007]1122号、温土资建[2007]1121号、温土资字[2015]1095号、温土资字[2017]1151号,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具体收回范围详见温州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2024-707号勘测定界报告。该收回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负责清零。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88660365

公示总平.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