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城市规划调整,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申请收回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正岙村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地块内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次收回土地面积为7986.03平方米,涉及土地使用权人为滕东、孙流风、李正君、包中华、杨春光、陈周勤、胡海舰、赵炳新、余玲珍、陈永兴、黄旭照、鹿城区双屿长城园艺养殖场、温州市宏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涉及土地权属文件为温国用(2003)字第1-12398号、浙(2018)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85462号、浙(2018)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85461号、温国用(2003)第1-11738号、温国用(2004)字第1-5975号、浙(2023)温州市不动产第0084758号、温国用(2006)第1-300号、温国用(2006)第1-1737号、温国用(2006)第1-2054号、温国用(2004)字第1-7651号、温国用(2004)字第1-11490号、浙(2020)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00673号、温国用(99)字第00414号、温土合(1998)155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具体位置以温州众远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G2024-010号土地收回勘测定界报告为准。该收回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负责清零。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88660065
G2024-010 鹿城区丰门街道正岙村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收回)报告_14.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