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
20240930-0069284
陈顺法、李珠霞
因保管不善,将
温房权证鹿城字第661468号
不动产权利证书(证明)遗失(灭
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
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