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不动产登记专栏 > 证书(证明)废止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温资规登公告 ( 2024 ) 2676 号
发布日期:2024-09-30 14:58:10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2)温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74825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4010001GB00082F00160100

瓯海区南白象街道、梧田街道朝霞路龙誉辰园4幢1405室


2

浙(2020)温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107735号

杨坚、叶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4010001GB00082F00160100

瓯海区南白象街道、梧田街道朝霞路龙誉辰园4幢1405室


3

浙(2022)温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77021号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鹿城管理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4010001GB00082F00160100

瓯海区南白象街道、梧田街道朝霞路龙誉辰园4幢1405室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