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公告。如有异议, | |||||||||||
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 (截止日期 | 2025-02-08 | )将书面复查申请及相应证 | ||||||||
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 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一楼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鹿城办证处 | ||||||||||
联系方式: | 88927867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单元号 | 坐落 | 面积 | 用途 | 权利类型 | 业务类型 | 备注 | ||||||
1 |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支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330302016015JB00003F00010001 | 鹿城区藤桥镇支岙村戍浦南路656号 | 土地使用权面积375.00㎡/房屋建筑面积1585.29㎡ | 文化设施用地/文化礼堂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首次登记 |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025年0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