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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温资规登公告 (2025) 354 号
发布日期:2025-01-17 09:49:56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公告。如有异议,

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截止日期

2025-02-13

)将书面复查申请及相应证

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一楼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鹿城办证处




联系方式:

88927867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

坐落

面积

用途

权利类型


业务类型

备注

1

叶晓壮

330302020011JC00057F00010001

鹿城区山福镇双潮村双潮路17弄57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78.54㎡/房屋建筑面积164.28㎡

农村宅基地/住宅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首次登记


2

孙昌军

330302019010JC00021F00010001

鹿城区山福镇金岙村金岙路132弄15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116.60㎡/房屋建筑面积361.83㎡

农村宅基地/住宅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首次登记


3

王春年

330302017020JC00190F00020001

鹿城区藤桥镇镇南村溪源路950弄20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140.00㎡/房屋建筑面积600.12㎡

农村宅基地/住宅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首次登记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