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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1-27 15:07:00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

2025****-***92
















王竞涨、张雪丹、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湾管理部

因保管不善,将

温房权证龙湾字第135920号、温房权证龙湾字第135919号、温国用(2016)第2-02145号

不动产权利证书(证明)遗失(灭















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















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王竞涨、张雪丹、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湾管理部





















2025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