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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1-27 16:49:20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编号:

20250127-0006806














吴晓凤、胡耀达

因保管不善,将

浙(2019)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765号、浙(2019)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766号

不动产权利证书(证明)遗失(灭













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













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吴晓凤、胡耀达



















2025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