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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温资规登公告 ( 2025 ) 544 号
发布日期:2025-01-27 14:19:54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4)温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91924号

陈文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4004005GB00274F00020137

瓯海区潘桥街道南汇路欧湾华庭10幢2205室


2

浙(2024)温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94548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4004005GB00274F00020137

瓯海区潘桥街道南汇路欧湾华庭10幢2205室


3

浙(2023)温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57533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4006004GB00088F00150023

瓯海区新桥街道上河乡路666号瓯品园17幢404室


4

浙(2023)温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55989号

陈浩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4006004GB00088F00150023

瓯海区新桥街道上河乡路666号瓯品园17幢404室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