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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温S(2025)14号
发布日期:2025-02-27 14:30:42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申请人: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胡宏靠

地址:龙港市西一街 181 号

你(单位)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地图审批《龙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件》许可(受理号:温测地图受(2025)14 号)申请,共计29 幅,经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1、按温测地图审(2025)14 号测绘(地图)技术审查意见修

改后同意公开;

2、地图审核号:浙温 S(2025)14 号

(盖章)

2025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