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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3/2025-0004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5-03-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龙港市青龙湖公园景观工程、龙港市青龙湖公园配套设施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11 16:57:44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函》有关规定,现对报告书信息进行公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申请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名称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龙港市人民政府

龙港市青龙湖公园景观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浙 江 省 水 利 河 口 研 究 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龙港市青龙湖公园配套设施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浙 江 省 水 利 河 口 研 究 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

公示期为2025年3月11日至3月25日。反映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州市惠民路856号

电话:0577—88840733          邮编:325000

附件:1.龙港市青龙湖公园景观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2.龙港市青龙湖公园配套设施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0日

龙港市青龙湖公园配套设施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龙港市青龙湖公园景观工程、龙港市青龙湖公园配套设施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