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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鹿城段)范围内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二)
发布日期:2025-03-24 16:57:29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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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鹿城段)建设需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七都街道办事处申请收回位于鹿城区七都街道吟州村扩建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次收回面积3270.9㎡,涉及土地使用权人为朱华、方恒斌,涉及土地权属文件为浙(2018)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764号、温国用(2004)第1-12290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和出让,具体收回范围详见温州众远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G2025-021号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88660393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4日

甬台温收回二(国家200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