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城市控规调整需要,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申请收回位于温州市丰双片区鞋都单元D-15地块内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次收回土地面积为1120.80平方米,涉及土地使用权人为温州中国鞋都产业化项目建设办公室,涉及土地权属文件为温土资字[2011]1141号、温土资建[2005]1153号,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具体位置以温州众远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G2025-023号土地收回勘测定界报告为准。该收回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负责清零。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88660065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