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5-00066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0号)等有关要求,我局委托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组织专家对《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北岙矿区DR1井地热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局地质矿产处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chibaoquan@126.com
附件:
1. 《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定意见表》
2.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地热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