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红旭集团股份公司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在机场大道1365号,进行红旭龙湾汽车园区维修车间3二层临时维修车间扩建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5年4月15日至4月24日,如有意见请于4月24日前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温州市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资规窗口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6968693)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