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5-0009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洞头区大山屿南侧海域使用权出让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 (2025年4月17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利益关系人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 0577-63360218 邮编: 325700
项目名称 | 出让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出让期限 |
洞头区大山屿南侧拟出让海域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 位于洞头区大山屿南侧海域 | 开放式养殖用海 | 开放式养殖 | 50.7436公顷 | 15年 |
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