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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温资规登公告 ( 2025 ) 2399 号
发布日期:2025-04-23 15:15:42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温集用(2013)第1-94068号

戴爱碧

宅基地使用权

330302014001JC00032W00000000

鹿城区双屿镇潘岙村潘岙巷28号


2

376196

陈武达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2014006JC00213F00010001

双屿镇前陈村前浦路27号


3

温集用(2002)第1-4748号

陈武达

宅基地使用权

330302014006JC00213W00000000

鹿城区前陈村前浦巷27号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