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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3/2025-0011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5-05-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海洋经济示范区大门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一路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2 16:09:18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函》有关规定,现对报告书信息进行公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申请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名称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温州海洋经济示范区大门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一路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浙江博绘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5512日至526日。反映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州市惠民路856号         

电话:0577—88840733          邮编:325000

附件:温州海洋经济示范区大门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一路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512
 

温州海洋经济示范区大门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一路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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