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温州市区杨府山片区03-02-23地块公园绿地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现申请回收地块内部分已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收回土地位于鹿城区滨江街道杨府山片区03-02-23地块,收回土地面积为106.43平方米(0.1596亩),具体收回范围详见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MJ2024-99号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涉及用地批准文号温政征字(1983)第142号文件,原使用权人为温州市供销合作社,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温州市公共建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会同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完成回收土地的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原用地单位已出具同意回收的意见。该收回地块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温州市公共建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清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88660393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