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莱恩达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变更在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轻工产业园区D-2、D-5、D-7、D-10、D-1广场、横三支一路(西段)建设的莱恩达广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302202200001号。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编制变更设计方案,相关指标如附图所示,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温州市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资规局窗口(宽带路18号)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联系电话:88660366)
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