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元道、郑景远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在五马街道进行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西路繁华公寓4幢104室、4幢105室、4幢202室沿街外立面装修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其设计方案如附图总平面图所示,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温州市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资规局窗口(宽带路18号)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联系电话:88660393)
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