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
因保管不善,将
100014
不动产权利证书(证明)遗失(灭
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
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25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