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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温资规登公告 ( 2025 ) 3447 号
发布日期:2025-06-13 09:58:32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3)温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44642号

李书玲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4004005GB00274F00120098

瓯海区潘桥街道南汇路欧湾华庭8幢2502室


2

浙(2023)温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46841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4004005GB00274F00120098

瓯海区潘桥街道南汇路欧湾华庭8幢2502室


3

浙(2023)温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82623号

彭芙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4006005GB00267F00230021

瓯海区新桥街道大海路3号欢乐华庭二组团10幢1102室


4

浙(2023)温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83669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4006005GB00267F00230021

瓯海区新桥街道大海路3号欢乐华庭二组团10幢1102室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