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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温资规登公告 ( 2025 ) 3539 号
发布日期:2025-06-19 11:23:23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9-2015-3-05932

洪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30304010001GB00954W00000000

温州市瓯海区南湖地段D-5-04a地块南滨锦园17幢1201室


2

温预瓯海字第2102007945号

洪乐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4010001GB00954F00010140

温州市瓯海区南湖地段D-5-04a地块南滨锦园17幢1201室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