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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温资规登公告 ( 2025 ) 3588 号
发布日期:2025-06-23 11:26:29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211774

卢成娟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4001036JC00160F00010001

泽雅镇天长村


2

温集用(2010)第3-62089号

卢成娟

宅基地使用权

330304001036JC00160W00000000

瓯海区泽雅镇天长村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