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变更登记)服务指南
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一、申请条件
已经登记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因下列情形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二)承包农户的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
(三)不动产的坐落、名称、面积、界址等状况发生变化的,以及林地用途部分发生变化的;
(四)承包期限发生变化的;
(五)承包期限届满,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有关规定继续承包的;
(六)森林类别、主要树种等发生变化的;
(七)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八)在已登记的无林地上更新造林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可由窗口提供);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代为申请时,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
(三)不动产权证书;
(四)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五)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材料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六)不动产的坐落、名称等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坐落、名称变更的材料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七)林地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林地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更的材料,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八)林地用途部分发生变化的,提交导致林地用途发生变化的材料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九)承包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调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十)承包期限届满后继续承包的,提交发包方与承包方重新签订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十一)森林类别发生变化的,提交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变化的文件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主要树种等发生变化的,提交证实发生变化的材料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十二)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提交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以及变更后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十三)在已登记的无林地上更新造林申请变更登记的,提供能够证实更新造林的材料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三、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一)申请:前往登记大厅或就近延伸服务点;
(二)受理、审核、登簿属于登记机构内部工作流程,查询办理进度:打开浙里办—点击“不动产智治”—点击“办理进度”—输入申请编号进行查询。
(三)发证:不动产缮证完成后,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领证通知,证书可根据需求选择通过EMS邮寄送达、前往登记大厅或就近延伸服务点领取。(注:须缴纳登记费后,证书才由快递揽件寄出。)
四、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材料齐全前提下)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工作时间以当地最新公告为准):
(一)鹿城办证处: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一楼不动产登记专区;(二)龙湾办证处:龙湾区府后路77号(行政服务中心西裙楼一楼);(三)瓯海办证处: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2号(新行政管理中心2号楼)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四)温州湾新区办证处:浙南经济总部大厦东附属楼东南向行政办证大厅。
电话咨询:12345
七、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577-85512119
投诉热线: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