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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温资规登公告(2025)第3295号
发布日期:2025-06-05 15:03:59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请自本公告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1)洞头区不动产权第0009537号

温州翔茂置业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5011005GB00020F00180002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昆鹏街道霓翔南路56号聆涛苑18幢102室

20250530-0035380

2

(2020)洞头区不动产证明第0005000号

徐保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5011005GB00020F00180002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昆街道霓翔南路56号聆涛苑18幢102室

20250530-0035380

3

(2020)洞头区不动产证明第0005001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5011005GB00020F00180002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昆街道霓翔南路56号聆涛苑18幢102室

20250530-003538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6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