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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温资规登公告(2025)第3298号
发布日期:2025-06-05 15:10:03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请自本公告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4)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226971号

温州世茂新腾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5011010GB00289F00150052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昆鹏街道瓯江口大道6500号璀璨瓯江庭15幢1803室

20250605-0036341

2

(2021)洞头区不动产证明第0006648号

叶晓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5011010GB00289F00150052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昆鹏街道瓯江口大道6500号璀璨瓯江庭15幢1803室

20250605-0036341

3

(2021)洞头区不动产证明第0007225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5011010GB00289F00150052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昆鹏街道瓯江口大道6500号璀璨瓯江庭15幢1803室

20250605-0036341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6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