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5-00146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函》有关规定,现对报告书信息进行公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申请人 | 海域使用报告名称 | 海域使用论证编制单位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Ⅱ区5#泊位 出让方案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 |
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23日。反映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昆鹏街道灵蓉街66号
电话:0577-88078508 邮编:325026
附件: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Ⅱ区5#泊位出让方案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