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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编号: 20250708-0044297
发布日期:2025-07-11 16:06:30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胡恩聪

因保管不善,将

温房权证瓯海字第0291507号/温集用(2015)第3-01052号

不动产权利证书(证明)遗失(灭















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















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胡恩聪





















2025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