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温州市鹿城区瓯江治理二期工程建设工程建设需要,现温州市鹿城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回收地块内部分已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收回土地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横山村、垟江村、选岙村,收回土地面积为2940平方米(4.41亩),具体收回范围详见温州市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编号2025-123号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涉及用地批准文号不动产权证书(2018)温州市不动产权证书0079834号,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该收回地块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温州市鹿城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温州市鹿城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清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88660393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