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温州鹿城中国鞋都产业园区有机更新项目(鞋艺小镇二期)(鞋都三期鼓山路道路工程)建设需要,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申请收回位于温州鹿城中国鞋都产业园区有机更新项目(鞋艺小镇二期)(鞋都三期鼓山路道路工程)项目范围内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次收回土地面积为409.82平方米,涉及土地使用权人为温州市鹿城八达海绵厂、温州市侨晖鞋业有限公司、林哲呈、林芷冰,涉及土地权属文件为浙(2018)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17035号、温国用(2005)第1-18329号、浙(2019)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32217号,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出让,具体位置以温州众远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G2023-041号收回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该收回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负责清零。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88660065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