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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温资规登公告(2025)4914号
发布日期:2025-08-27 10:16:24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不动产登记公告

























温资规登公告

(2025)


491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公告。如有异议,


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截止日期

2025-09-17

)将书面复查申请及相应证


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龙湾区府后路77号(行政服务中心西裙楼一楼)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龙湾办证处





联系方式:

86508112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

坐落

面积

用途

权利类型

业务类型

备注


1

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屿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330303014013JB00002F00010001

经济开发区海城街道建民路187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3076.84㎡/房屋建筑面积4869.77㎡

公共设施用地/农贸市场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首次登记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