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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温资规登公告 ( 2025 ) 4431 号
发布日期:2025-08-04 10:26:21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温房权证瓯海字第0302244号

黄昌蓉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4008001GB00009F00010026

瓯海区梧田街道龙霞路618号203室


2

温房权证瓯海字第0302243号

谢晓军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4008001GB00009F00010026

瓯海区梧田街道龙霞路618号203室


3

温国用(2016)第3-05309号

谢晓军、黄昌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30304008001GB00009W00000000

瓯海区梧田街道龙霞路618号203室


4

浙(2017)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91585号

温州新大诚置业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4006003GB00166F00250386

瓯海区新桥街道金铭佳苑地下室844室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