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温州市鹿城区瓯江治理二期工程建设工程建设需要,现温州市鹿城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回收地块内部分已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收回土地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潮埠村(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文件(温政函[2015]184号文件),收回土地面积为629.52平方米(0.9443亩),具体收回范围详见温州市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编号2025-122号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涉及用地批准文号为不动产权证(2025)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50487号,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原使用权人为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已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安置方案表上签署同意收回。该收回地块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温州市鹿城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温州市鹿城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清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88660393扫描全能王 2025-7-8 15.58.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