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不动产登记专栏 > 证书(证明)废止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温资规登公告 ( 2025 ) 4467 号
发布日期:2025-08-05 14:43:48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3)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27502号

温州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3015013GB00076F00250003

龙湾区空港新区滨海六路252号宝龙苑42幢103室


2

浙(2021)温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105049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3015013GB00076F00250003

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A-18a地块宝龙苑42幢103室


3

浙(2021)温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5482号

陈建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3015013GB00076F00250003

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A-18a地块宝龙苑42幢103室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