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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龙湾中学)
发布日期:2025-08-08 17:17:30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的有关规定城市建设需要,根据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申请,我局拟对温州市龙湾中学坐落于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777号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收回。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本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反映。联系地址: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86968292。

特此公告。

附件:收回土地使用权宗地一览表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二○二月八日

 

 

附件

收回土地使用权宗地一览表

序号

原土地使用权人

地址

土地权源

土地用途

类型

使用土地面积 (㎡)

拟收回土地面积(㎡)

1

温州市龙湾中学

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777号

浙(2023)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59159号

教育用地

划拨

131995.78

47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