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山福镇双溪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需要,现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申请回收地块内部分已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收回土地位于温山福镇双溪村,收回土地面积为2123.10平方米(3.1847亩),具体收回范围详见温州腾宇测绘有限公司编号TG2022-085号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涉及用地批准文件为温国用(2012)第1-292131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原用地单位温州市双潮硅酸盐制砖厂已出具同意回收的意见。该收回地块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负责清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88660393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