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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南塘单元C-35地块幼儿园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1 16:58:14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根据《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省政府343号令)第二十一条至二十四条,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申请收回鹿城区南塘单元C-35地块幼儿园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收回土地坐落于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收回土地面积为3731.97平方米,涉及土地使用权人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涉及用地批准文号温土资字[2024]1123号,土地用途为幼儿园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具体位置以温州东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G2024-142号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88600393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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