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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关于用海申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03 09:30:5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对以下用海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1个工作日(自2025123起)。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514    邮编:310007);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840733  邮编:32500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2060号(电话:0577-85851705  邮编:325000

 

项目名称

用海申请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申请用海期限(年)

龙湾二期北片围区天瑞路、新瓯路、瓯越路等3条道路基础设施项目

温州市瓯飞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二期北片围区内

交通运输用海-路桥用海

填海造地-建设填海造地

13.1907

4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2025123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关于用海申请情况的公示(2025年12月3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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